财联社消息,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,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,福州出台了支持产业发展、推广应用等扶持举措。据介绍,对于落地福州的数字经济重点企业,或在福州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(子公司),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(含)以上的,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;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1年至第3年,每年按不超过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(含市、县市区两级)的50%给予补助。措施还支持建设一批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领域的示范工程,对首个形成规模商用的数字化应用项目,按实际投资额的20%予以补助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